水母网8月22日讯莱州市一珠宝首饰专柜侵权销售上海“老凤祥”珠宝首饰,莱州工商部门紧急出动,现场查获经营额达56万多元的侵权商品,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近日,莱州市工商局接到上海“老凤祥”公司的书面举报材料,称位于莱州市某大型商场内一珠宝专柜销售假冒的“老凤祥”牌珠宝首饰,望予以查处。 该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举报地点。经查发现确有一珠宝首饰专柜专营“老凤祥”首饰,其销售的首饰带有“老凤祥(及图形)R”标记纸制吊牌,只是没有“老凤祥”特有的钢印标记。工商部门现场查获黄金首饰421件,白金首饰160件,镀金摆件12件,玉器176件。 “老凤祥(及图案)R”系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的注册商标,2000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