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LG电子以“海尔在韩国销售空调上擅自使用了‘2 in 1’的标志”为由,在韩国市场起诉海尔,提出了禁止侵害商标权临时处分申请。一般概念上,“2 in 1”是用1台室外机运转2台室内机的意思,LG电子在2004年3月在韩注册了该商标。据悉,首尔地方法院不久后将作出有利于LG电子的判决。LG方面计划根据具体的判决结果,对海尔提出索赔诉讼。20日,韩媒体称海尔也将以在中国播出不正当广告嫌疑起诉LG电子。海尔计划动员当地消费者团体,提出LG电子在中国播出的空调广告中存在的问题。韩业内人士表示,中国企业因为在韩国被起诉而报复在华韩国企业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