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白象工商所查处一起以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制售皮鞋的案件,当场查获冒充注册商标的皮鞋4100双。 经查,当事人温州市瓯海某鞋业公司,于2005年7月13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金狮王”商标,在未经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的情况下,从2007年1月份开始在该公司生产的皮鞋产品上,擅自使用带有注册标记“R”的“金狮王”商标。至查获时止,该公司共生产了皮鞋10100双,已经销售6000双,合计经营额33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