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买,买了之后就束之高阁。”这是跨国公司兼并本土品牌的一贯手法。娃哈哈一旦被强行并购,又该何去何从? 近来,达能欲以40亿元低价强行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成了经济界最热门的话题。一向行事低调的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竟主动向媒体爆料:“我中了达能的合资圈套”,引起了全国的极度关注,也引发了娃哈哈与达能之间的一场白热化“口水战”。 此事最终如何收场,一时还难以预料。然而,前不久小天鹅与松下的合资恩怨,以及“美加净”黯然赎身,熊猫(洗衣粉)、扬子江(冰箱)、孔雀(电视机)和香雪海(冰箱)等一批中方合资品牌在并购中相继沉寂,上海“中华牙膏”这一驰名商标在合资经营过程中,被董事会刻意雪藏多年……对这样的惨痛教训,人们记忆犹新。 那么,娃哈哈非合资公司一旦被达能强行并购成功后,这一光芒四射的民族品牌的命运又将如何?会不会也将紧步上述中方合资品牌的后尘? 消失并非危言耸听? “达能一旦实现对娃哈哈所有公司的控股权,那么他们在董事会上就拥有了绝对的话语权,从此淡化娃哈哈品牌,甚至刻意将娃哈哈品牌束之高阁也是有可能的。”本报《品牌周刊》顾问厉忠辉先生认为,达能自己合资经营的项目中,如今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和娃哈哈完全雷同的。达能这样的公司,当初与娃哈哈合资,可能就是为了变相避开强大的本土竞争对手。 “中国民族品牌已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本报《品牌周刊》顾问李光斗在谈及此事时一针见血地指出,跨国公司对中国本土品牌的竞争策略历来都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买,买了之后就束之高阁。” “活力28”已经被弄丢了,“美加净”在寄养给庄臣的日子里落下了营养不良的病根,“中华牙膏”则死心塌地嫁给了联合利华,一度辉煌的乐百氏早给搞得灰头土脸,再也乐不起来了……李光斗痛心地说,这些年来,他已经见识了无数中方品牌在合资大潮中的“刀光剑影”与“无奈结局”。 “现在,又轮到了娃哈哈。”李光斗颇为担心地说,1996年2月29日,娃哈哈与达能达成商标转让协议里有“中方要使用娃哈哈商标,必须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不平等内容。如今,达能的并购行为似乎是“有理有节”地在照章办事,可见洋品牌不仅财大气粗,还异常狡黠。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宗庆后中了达能11年前就设好的“消灭式合资”圈套。强行并购一旦成功,后果很严重,娃哈哈的命运就全捏在达能的掌心中了。 商标真的被转让了? “现在事情的焦点已很清晰,就看当初娃哈哈商标是转让,还是许可的?”厉忠辉说,娃哈哈集团公司在合资时,如果是转让掉商标,那现在只能追悔莫及了。如果是许可使用的,许可都是有期限的,到时只要收回就会平安无事。 那么,事实真相是什么? 导报记者在网上搜索后发现,达能对媒体表示,他们在1996年就与娃哈哈集团签署了关于“娃哈哈”商标所有权转让给合资公司的协议,合资公司独资拥有商标使用权。 娃哈哈集团则介绍,确实与合资公司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地方政府亦同意盖了章,但是地方政府盖章同意的权限是同意娃哈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转让。娃哈哈报批后,国家商标局未予批准,因此,该商标转让协议并未生效。 随后,外方又要求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实质却是一份变相的转让协议,它剥夺了中方的所有权,规定了中方使用商标需经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方可使用的限制条款。根据当时的商标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必须强制备案,这份变相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样没有获得商标局的批准。 “商标转让必须经国家商标局过户登记,就如同买卖二手房必须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一样。否则,产生纠纷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一些商标专家人士从目前双方亮出来的底牌分析,娃哈哈商标归属问题有很大转机,达能很有可能会难以如愿。 连娃哈哈也会中圈套? 据厉忠辉向市场导报记者透露,娃哈哈早年与达能合资时,已颇具实力,有强大的品牌专家顾问团队,他本人就曾担任过娃哈哈商标的高级顾问。可惜在该公司的合资过程中,他们没有机会发挥作用。“娃哈哈”纠纷告诫其他企业,在合资过程中对商标等无形资产的开展问题,要慎之又慎。 资深品牌策划人叶征潮先生在接受浙江市场导报采访时认为,目前,此事件的细节外人所知并不多,主要的内容多数来自双方零星对媒体透露的内容。不过目前可以肯定的是,问题的根源出在商标使用权协议上。 叶征潮甚至分析认为,合资时宗庆后可能过于自信。在签订合同时,他觉得可以始终控制娃哈哈,达能不能把娃哈哈怎么样。因此,对于他现在后悔的条款,签协议时根本没有加以重视或者心存侥幸。 众多品牌专家接受浙江市场导报采访时则表示,许多国内企业本身发展良好而且品牌卓著,却偏偏迷信外资能给自己带来什么,而纷纷寻求外资进入。这样的心态不仅可能损害企业的利益,为企业发展带来麻烦,也表现了部分企业家的不自信。 他们认为,中国企业要真正走向成熟,建立世界级的品牌企业,需要企业家在签订合同时不能过分自信,而面对外资时则需要有足够的自信,否则娃哈哈所面临的尴尬可能还会在许多企业上演。 最新动态 据宗庆后介绍,4月4日,合资公司双方董事在杭州召开了董事会,他就达能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代表中方提出几点要求: 一、要么取消对娃哈哈的限制条款,要么增加对达能的限制条款,并要求达能从已收购的乐百氏、正广和、深圳益力、蒙牛、光明、汇源全部撤资。 达能同意修改条款,增加对其的限制条款,并提出把乐百氏、正广和、深圳益力卖给娃哈哈,但不可能从汇源、蒙牛、光明撤资。最终,这一点没有谈定。 二、娃哈哈是商标的所有权人,使用商标反而要受被许可人达能的同意,这是变相的商标转让合同,必须修改。达能同意不再要求转让商标,也同意合资公司与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标,但却提出非合资公司的产品必须由合资公司销售。 宗庆后认为,达能总想从占便宜的角度来谈判。结果,这一点也没有谈出具体解决办法。由于宗庆后要出国访问,双方新的谈判于4月16日继续举行。 新闻链接 娃哈哈壮大之路 1987年,娃哈哈前身——杭州市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成立,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带领两名退休老师,靠着14万元借款,靠代销人家的汽水、棒冰及文具纸张起家。 1990年,创业只有3年的娃哈哈产值已突破亿元大关,完成了初步原始积累。 1991年,仅有100多名员工但却有着6000多万元银行存款的娃哈哈营养食品厂,毅然以8000万元的代价有偿兼并了有6万多平方米厂房、2000多名员工,并已资不抵债的杭州罐头食品厂,组建成立了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 1994年,娃哈哈组建了娃哈哈涪陵分公司,以成熟的产品、成熟的技术、成熟的市场,辅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及娃哈哈固有的品牌优势,迈出了走出去的第一步。 1996年,公司以部分固定资产作投入与世界500强、位居世界食品饮料业第六位的法国达能集团等外方合资成立5家公司,并坚持合资不合品牌,由中方全权经营管理,一次性引进外资4500万美元,再次步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1997年,娃哈哈再接再厉,在四川、吉林、沈阳、长沙、天津、河北、安徽等地建立了40余家控股子公司,外地分公司的产值占到整个集团公司的近一半。 1998年,娃哈哈经过两年多的精心研制,推出“中国人自己的非常可乐”,在饮料界主动扛起了向国际大品牌挑战的民族工业大旗。 2002年,娃哈哈在全国首批开立了800家童装专卖店,一举成为中国最大的童装品牌之一。 如今,娃哈哈已是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仅次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吉百利、柯特这4家跨国公司。在全国26个省市建有100余家合资控股、参股公司,在全国除台湾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销售分支机构,拥有员工近2万名,总资产达1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