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上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近似商标。这些近似商标的存在,既影响了合法企业的生存、发展,也影响了消费者的认定、购买。 近似商标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长期以来,商标近似困扰着企业和消费者。去年,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因在葡萄酒商品上使用“嘉裕长城及图”商标,被中国粮油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指控侵犯其“长城”商标专用权,并被索赔1亿多元,索赔金额之大,颇为引人注目。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商标近似”为一个重要理由,判定中粮集团胜诉。由此可见,商标近似纠纷发生后,对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正确地判断近似商标,依法理性解决近似商标纠纷,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有利于促进企业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还要说一句,纠纷双方企业要时刻牢记“诚信为本”。无论是打造品牌还是解决纠纷,企业如果失去诚信,刻意模仿他人,损害他人利益,最终会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