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诉“朵彩”——一起服装商标纠纷引起的思考

时间:2010-03-22 19:28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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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接到了浙江省义乌市多彩服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跃郎递交的“注册争议商标裁定申请书”,申请书请求商评委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撤销3545404号“朵彩”注册商标 。   “多彩”为什么申请要求撤销“朵彩”注册商标呢?义乌多彩常务副总陈伟民说,“多彩”纯粹是做了一回东郭先生。据陈伟民介绍,周跃郎作为衬衣之乡——义乌市大陈镇人,是做衬衣起家的。后来随着内衣市场的不断升温,他转做内衣。有一次,周跃郎在机场看到一句广告词,有“多彩”两个字,觉得很适合做内衣品牌,尤其是彩棉内衣。 他在网上查到“多彩”已经被一个成都人注册,于是马上与之联系商量转让商标,经一段时间的谈判和操作,到2005年6月终于把“多彩”商标成功转让到自己名下。   而被周跃郎提出撤销的“朵彩”是上海朵彩棉服饰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2003年7月份,上海朵彩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由于“多彩”商标申请时间是2002年9月12日,申请在先,于是,同为内衣品牌的义乌多彩对“朵彩”的商标申请提出了异议。而上海“朵彩”如遭义乌“多彩”异议的话, 则上海“朵彩” 商标申请就可能搁浅。于是,上海朵彩向义乌多彩提出“以现金换商标”的解决办法,托了朋友来说和,义乌多彩考虑到一起来做大彩棉内衣市场,同意了“以现金换商标”的解决办法,双方还为此签订了一个协议。   根据协议,义乌多彩向商评委和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对“朵彩”商标的复审申请和对“docare”商标的异议申请,上海朵彩则支付相应现金给义乌多彩。协议签订日期为2006年6月21日。   由于义乌多彩撤回对“朵彩”商标的异议申请,上海朵彩终于成功注册了“朵彩”商标。“朵彩”的成功注册,意味着“多彩”和“朵彩”将在中国的彩棉内衣市场上公平公开地竞争。   然而,义乌多彩很快发现,正名了的上海朵彩开始用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对付他们。   2006年8月,国内的一些商场收到了来自上海朵彩的“致各大商场的公函”,公函称有一些不法商家仿冒朵彩的品牌,“尤为严重的是一名义乌大成(实为‘陈’,公函中错字)镇农民周跃郎其人,通过各种渠道专门收集与朵彩商标相关的各种品牌名称,并在网上查找到‘多彩’这个牌子”,“购买了成都市铁二局王永旗先生注册的多彩商标,并在浙江义乌等地仿造朵彩产品……”   而更令周跃郎郁闷的是,2006年12月到今年元月底,公司相继接到四川、江西、湖南等地区代理商的上报,称“多彩”内衣被当地工商扣留封存。记者在义乌多彩提供的一些材料上看到,工商部门的查封理由是“侵权注册商标”、“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内衣”、“经销与‘朵彩’内衣名称、包装、装潢相似的‘多彩’”等等。内衣是季节性销售商品,一旦被扣错过了销季,影响就是一年。更严重的是商品信誉受损,市场被侵占,企业损失巨大。   义乌多彩十分奇怪,明明是“多彩”注册在前,怎么反而侵犯了后注册的“朵彩”的商标专用权。如果说致各大商场的公函是企业行为,基于企业之间的竞争还让人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四川、江西、湖南等地方工商局出具的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着实让人难以理解:“多彩”和“朵彩”同为注册商标,工商局在执法的时候难道不事先查一下“多彩”是否也是注册商标?不然怎么会出具“侵权注册商标”、“经销与‘朵彩’内衣名称、包装、装潢相似的‘多彩’”等查封理由呢?   据了解,义乌多彩已于2007年1月底向商评委提出了关于请求撤销“朵彩”注册商标的申请。     行政保护该不该有“门槛儿”?如何建立健全商标权利行政保护的制度和程序?“多彩”商标纠纷案提出的问题,应该尽快有明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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