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5日)从义乌市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义乌市人民法院从本月开始正式受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加上去年6月1日取得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义乌市人民法院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省内首家具有涉外民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义乌市商贸业持续繁荣,创新型经济迅速发展。截至去年底,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12926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1件,商标发展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县级市第三位,商标总数占全国注册商标总量的4.7%,是全省注册商标总量的1/20。同时,由于义乌市场外向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引起了外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对此,义乌社会各界提出了要求义乌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强烈愿望。为配合省委、省政府在义乌开展的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调研基础上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4月10日同意指定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从6月1日起,义乌市人民法院可受理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驰名商标认定之外的争议标的金额不满300万元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包括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同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义乌市人民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试点工作,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改革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