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江滩”商标被自然人抢注敲响景区商标保护警钟

时间:2010-03-22 19:29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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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的曹先生近日领到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夜江滩”注册商标证,这意味着湖北省又一个新的旅游景点商标被抢注,并再次敲响了湖北旅游文化商标保护警钟。   7日,曹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武汉江滩建设之初,他就瞄上了这一新的旅游景点商标,并于2004年5月通过华中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夜江滩”商标,申请保护的范围为旅游、餐饮、医药和社会服务4个类别。没曾想,现在注册成功了。有从事商标交易的业内人士建议曹先生在商标事务所挂牌交易,被曹先生拒绝。因为,这样一个“潜力股”,他不愿意轻易脱手。   湖北省商标协会的专家称,从新商标法的规定来说,任何自然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按照申请在先原则,谁先申请,商标就归谁所有。旅游景点的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成功,景区将失去商标专用权,相关的服务项目将不得不改名,或者要花大价钱从抢注者手中买回来,后果十分严重。   此前,鄂西的“清江闯滩”和枣阳的“九连墩”分别被深圳的王先生和海口的张先生抢注。而武汉的4大名景“黄鹤楼”、“东湖”、“磨山”、“红楼”也遭遇“水土流失”,例如,以“黄鹤楼”、“东湖”景点之名在45个类别里注册的商标,分别达135件和112件。有人注册商标后,在网上公开寻求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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