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江泽丰] 涉嫌跨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药品达296万多元,陈某某、丁某某被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据悉,这是该院近年来办理的中山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2003年5月以来,陈某某、丁某某以石岐区某山庄为窝点,租用石岐区宏基路某住宅为仓库,雇请陈某等人为工人。丁某某在接到菲律宾的Yosuf的订单和药品样品后,陈某某即联系黄某某、黄某等人(均另案处理),按样品生产假冒辉瑞投资有限公司、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等全球知名药品品牌生产商、跨国集团公司的20余种注册商标药品后,经香港销往菲律宾、马来西亚和中东地区一些国家。截止2007年9月28日,陈某某、丁某某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药品销售金额达人民币296万多元。
同年11月9日,公安人员在石岐区将陈某某、丁某某抓获,并缴获Tagamet、Valium、I-modium、Zantac、VIAGRA等价值人民币1330多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药品一批(销售价格为人民币92万多元)。(责任编辑 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