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在珠海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我国拟于近年内建立约100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帮助知识产权权利人提高维权水平,合理、依法应对知识产权纠纷。
近年来,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普遍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在我国逐年增多,但由于不少企业和公众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知识缺乏了解,难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往往因缺乏快速应对的手段而陷入被动,严重挫伤了权利人的创新积极性,也给我国企业和产业发展带来巨大损害。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透露,2002年以来,我国企业共遭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337调查”74起,连续7年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据了解,根据美国法律规定,“337条款”调整的是一般不正当贸易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
为帮助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中国公民和法人,以及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07年底启动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截至目前,已批准设立维权援助中心4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