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武双
在行政执法中遵循正当程序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之一。执法办法完善了执法程序,除了增加执法回避、听证、送达等程序性规范外,还完善了关于地方知识产权局调查取证的规定。这是考虑到了实践中专利权人往往难以确切掌握专利侵权、假冒专利的现状。执法办法的调查取证规定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的作用。
针对实践中个别地区存在执法、保全手段不规范的现象,执法办法对查封、扣押手段的行使进行了相应规范,确保专利法赋予地方知识产权局查处假冒专利的行政执法权力得到良好运用,防止出现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对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案件的期限作出的明确规定,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体现。处理期限的明确化,将有助于完善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增加专利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度,防止出现案件久拖不决,当事人、社会公众利益难以获得及时救济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