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伴随着2007年新年钟声的敲响,2006年也向天上的流星一样瞬间无情的滑入了历史的长河中,成为人们记忆中永远的过去。也许还有人,正在为2006年诸多的不如意而痛心流泪,但岁月似乎没有任何怜悯之意,沧桑仍将写满每个人的眼角,每个人的额头。2007年,历史又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回顾2006年的中国商标界,可谓热闹非凡,猛料不断,各种商标抢注层出不穷,各种名人“恶搞”也是花样百出。先有“二人转”,又有“中央抬”,近日又有“姚明”卫生巾,“爱戴”避孕套……。而中国驰名商标界也在热闹的商标环境中不甘于寂寞,一系列的重大新闻,也在不断挑动着诸多人士的神经。
本刊作为中国驰名商标领域唯一一份权威媒体,在2006年年终岁尾之际隆重推出“2006年中国驰名商标十大新闻”,以此来总结中国驰名商标事业在2006年的得与失,以兹推动中国驰名商标事业在未来发展中实现新的飞跃。
一、“妇炎洁”
成为第一件司法认定未注册驰名商标
事件:2006年3月9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江西仁和集团麾下子公司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省仙居县佳诺药剂厂侵犯“妇炎洁”商标权和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民事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并结合原告提供的大量证据,最终判定“妇炎洁”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并依法进行保护。至此,“妇炎洁”成为我国《商标法》修改后,实施驰名商标行政、司法双轨认定制度以来,司法认定未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第一例。
点评:对于我国司法认定未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第一例,一直以来,很多人都认为蒙牛“酸酸乳”商标是我国司法认定的第一件未注册驰名商标,包括很多媒体也都在报道中将蒙牛“酸酸乳”作为我国第一件司法认定未注册驰名商标进行报道。事实上,“妇炎洁”才是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第一例。从两个未注册驰名商标案件判决书中看,“妇炎洁”被认定的时间为2006年3月9日,此后被告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上诉,判决生效。而“酸酸乳”首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但被告在法定时间内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此后包括伊利、三鹿、光明等乳业巨头又联合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到2006年11月30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酸酸乳”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生效时间为2006年11月,比“妇炎洁”整整晚了8个月。因此,“妇炎洁”才是我国新《商标法》颁布后的第一件司法认定的未注册驰名商标,这在我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二、两“康王”
驰名商标搅起一池浑水
事件:关于“康王”商标之争由来已久,而且纷乱复杂。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5年,全国共有34个企业和个人在26个类别上,注册了47个“康王”商标,并且在持有“康王”注册商标的企业中有12家企业以“康王”作为企业名称。可见“康王”有多“火”。
在众多的“康王”商标之争中,当数云南滇虹天然药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康王”与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康王”之争最为激烈。1997年11月28日,云南滇虹使用的“康王”商标经核准在第五类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中药;西药;中药制剂;西药制剂;此后,云南滇虹又将“康王”商标在第三类注册,但该商标在进入公告期后被汕头康王提出异议,后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异议复审裁定,驳回汕头康王的异议申请,不服裁定的汕头康王又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上法院,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2006年1月,云南滇虹注册在第五类的“康王”商标在诉讼中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1998年9月,汕头康王使用的“康王KANGWANG”商标获准在第三类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牙膏、香皂”。2003年,汕头康王又取得了第三类“康王kanwan”文字加拼音商标以及“Kanwan”拼音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化妆品、香皂、洗发液、牙膏、香水、浴液、洗面奶、洗衣用浆粉、口红、喷发胶”。2006年8月4日,上述三个商标均被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审理中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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