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钻股份(000852)今日公告,公司诉天津立林钻头有限公司、幸发芬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于近日达成和解。
根据调解协议,天津立林于调解协议签字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双金属密封钻头产品,已经生产出来的成品钻头由天津立林进行销售,销售期限为半年,半年后仍未销售的钻头产品,天津立林应将其销毁,生产设备可以继续自用,但不能转让或租赁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天津立林在签订调解协议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公司钻头产品销售补偿款700万元,自愿补偿公司1000万元。江钻股份日前已收到补偿款1700万元,此项补偿款将增加2009年度营业外收入。
此外,公司董事会通过出资约5000万元与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议案,公司占合资公司总股本的约51%。公司同时披露三季报,2009年7-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约2.63亿元, 同比减少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893万元, 同比减少16%。(证券时报) 孙华
(责任编辑:未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