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商标之争

时间:2011-05-06 13:14 辽沈晚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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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本报曾独家报道了四川海底捞火锅状告沈阳六家“海底捞”侵权一案。近日,此案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沈阳十大知识产权案”。

沈阳市中法称,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了“海底捞”商标。沈阳市欢乐海底捞火锅店的经营者未经商标权人同意,在其开办的饭店牌匾中将“海底捞”作为企业字号突出使用,在其店内餐具、店内装潢等上亦使用了“海底捞”字样。 3月末,经法院调解,四家“海底捞”火锅店同意调解,撤牌、更换标识停止侵权,而另外两家“海底捞”认为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不接受调解。

昨日,记者得到消息,称这两家“海底捞”已在4月中旬接受调解,承认有侵权行为,并进行了整改。至此,被起诉的六家“海底捞”已全部“服软”。

要找海里捞维权?

四川海底捞火锅东北区总经理杨斌表示,针对六家“海底捞”发起的维权行动取得了成功,但海底捞的维权行动并没有结束,下一步还要起诉一些像“海中捞”、“海里捞”等涉嫌侵权的商家。

杨斌表示,目前沈阳市场上有很多像“海里捞”、“海中捞”这样与海底捞相似的名字,这非常容易让消费者混淆,造成市场混乱,所以海底捞火锅要坚持维权。

向“海里捞”、“海中捞”发起维权行动能否成功?据透露,四川海底捞正在申请中国驰名商标,近期有望获得批复。而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因此,四川海底捞认为,如果中国驰名商标获得批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完全可以开展下一步的维权行动。

沈阳海里捞称将积极应对

沈阳海里捞欢乐火锅相关负责人肖岩松对本报记者说,沈阳海里捞与四川海底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品牌。海里捞是沈阳本土企业打造的餐饮品牌,海里捞在创牌之前也并没有借鉴海底捞,更没有想“搭海底捞的顺风车”。

肖岩松表示,海里捞与海底捞的经营定位和方式都有不同,所以也不存在模仿海底捞的情况。对于海底捞有向海里捞等火锅店发起维权行动的计划,肖岩松表示并不了解。不过,如果海底捞真有行动,海里捞也会积极应对,因为,海里捞确实想打造好一个沈阳本土的品牌。

对于海底捞商标侵权之争,沈阳市中法特别表示,近年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两者发生冲突的案件也频繁发生,这其中有偶然性,也有恶意混淆。作为企业经营者,应当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注册登记企业名称时,应避免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经营过程中,亦应避免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其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以防成为侵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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