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娃和解案插曲:瑞典仲裁结果无碍结局

时间:2010-03-22 21:17 新浪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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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达娃达成和解协议的30多天后,一份突然曝光的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让已经逐渐平静的事件平添了新的猜测:这是否会影响此前达成的和解协议?如果裁决结果早于和解协议签署前出台,达能是否还会选择和解这条路呢?

  本报记者 杨 颢 上海报道

  根据公开信息,在达能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签署和解协议当天,即9月30日,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作出裁决,认定宗庆后与娃哈哈集团等严重违反了相关合同,使达能因不正当竞争蒙受了重大损失。

  此结果让达娃和解一事再起涟漪。

  然而,达能在11月5日发布的声明中却态度谨慎,甚至对胜诉的结果都避而不谈。在该声明显示,“达能谨确认,9月30日,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庭就达能-娃哈哈纠纷做出了裁决”。

  达能同时表示,这一裁决并不会影响达能与娃哈哈双方达成的友好和解方案。“在9月30日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斯德哥尔摩仲裁的程序已暂停;待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斯德哥尔摩的仲裁结果,对最终的和解其实并没有多大影响了。”11月5日,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达能其实一直相信斯德哥尔摩仲裁己方会获得胜诉,但在这种信心之下还是与娃哈哈签署了和解协议,其中还有更深层次、难以言说的原因。

  仲裁实质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的仲裁结果显示,这项于9月30日作出的裁决,共有8项,每项裁决长达300多页。总体而言是对达能一方有利的。

  2007年5月,达能在斯德哥尔摩仲裁院向娃哈哈及宗庆后提起了8项仲裁申请,其中7项申请,是针对合资公司中方股东违反合资协议的“非竞争性条款”,以及违反条款引起的侵权行为。另外一项则是针对宗庆后本人违反了非竞争条款和保密条款。

  据悉,在这8项裁决中,有几项认定对娃哈哈一方有利,因为仲裁庭拒绝了达能对娃哈哈合资公司作为中方股东的几家公司违反非竞争性条款的一些主张,原因在于认为达能没有提供特定产品间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充分证据。

  仲裁庭同时做出了对于宗庆后和商标转让方娃哈哈集团不利的裁决。

  仲裁庭认为,宗庆后本人的确违反了非竞争性条款,并确认了其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害。仲裁庭认定,通过设立不透明的、与合资公司平行的非合资公司网络,宗庆后严重违约:他在没有告知达能的情况下,以自己和非合资公司的利益为目的,将娃哈哈商标转移给非合资公司使用,从而损害了合资公司的利益。

  同时,裁决认为,娃哈哈集团违反不与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竞争的承诺以及违反向合资公司转让娃哈哈商标的义务。

  据悉,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正是负责所有合资公司销售的企业。

  因此,仲裁庭裁定,宗庆后应立即停止对合资公司所拥有的娃哈哈商标的使用, 同时裁定娃哈哈集团应完成对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娃哈哈商标转让。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两项针对宗庆后和商标的仲裁,正是这8项仲裁中最重要的两项,并在违约和责任方面做出了有利于达能的裁决。

  和解台前幕后

  为何在斯德哥尔摩仲裁稳操胜券的情况下,达能还要“低头”呢?

  达能最大的担心首先是一项在北京进行关于“娃哈哈”商标使用权的仲裁。这项仲裁始于2008年12月,当时的娃哈哈集团在赢得杭州关于商标所有权仲裁的胜利后,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提出了仲裁申请,理由是《商标转让协议》早已终止,应当裁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此前的2007年6月14日,娃哈哈集团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1996年国家商标局口头未批准“娃哈哈”商标转让为由,要求确认其与达能合资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终止。此后,娃哈哈在这一仲裁上获得胜利。

  据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消息,位于北京的关于商标使用权的仲裁,在今年9月开庭,不过并没有当场宣布结果。但达能在此前就已经做好了输的准备。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在达能看来,杭州仲裁过程中,国家商标局出具的书面意见曾明确表示没有驳回转让的决定,但达能依然在那次仲裁上败北。“这么明确的都输了,北京的仲裁结果也在预料之中。”

  据了解,一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娃哈哈的仲裁申请,就意味着未来所有合资公司生产“娃哈哈”的产品,都还必须缴纳商标使用费。这对达能而言,是最致命的一击。

  其次,即使让达能充满信心的斯德哥尔摩仲裁,也能让达能揪心不已。原因在于,根据相关规定,这类仲裁一般需要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是给予明确的仲裁结果,谁黑谁白;此后,还要进行第二阶段,对赔偿金额进行裁定。目前的结果仅是第一阶段宣告完成,如果继续下去,还有第二阶段的仲裁。

  达能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的8项仲裁申请,在两年之后才开庭审理,9个多月后,结果才下来。如此漫长的过程,让达能对进入第二阶段已经失去了继续等待的耐心。

  而且,达能还要考虑的是,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在国内究竟有多大的实施效力?这一点,它依旧缺乏信心。

  “其实,价格高低不是和解的关键,上述两点应该是达能最终选择低价和解的原因。”上述知情人士称。

  对娃哈哈而言,也有进行和解的动力:“其实双方对斯德哥尔摩的结果都心知肚明了,虽然娃哈哈在国内赢了一系列官司,但如果在斯德哥尔摩输掉,毕竟面子上也过不去。”

  与此同时,来自中法两国政府方面的压力进一步推动了双方的谈判,并最终在60周年国庆前一天达成。

  各自的未来

  在撒手娃哈哈之后,达能在中国的版图再次遭遇巨大的收缩。此前,达能在酸奶领域的合作伙伴光明、蒙牛也已相继离开。

  对此,达能方面在11月5日对本报做出回应称,“目前,达能在中国发展的核心业务是新鲜乳制品, 水饮料、婴儿营养品和医疗营养品。这与我们的全球发展策略完全一致”。

  达能表示,其在中国的核心业务获得了持续增长,2008年的销售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达30%。

  据记者了解,此前达能已经完成了对妙士位于北京和上海两家工厂的收购,此次收购并不涉及妙士品牌。达能希望通过对生产工厂的收购来达到独立发展酸奶的目标。目前,国内销售的碧悠酸奶均由北京工厂生产。据透露,上海工厂在不久也将投入启用。

  尽管最终由宗庆后个人还是娃哈哈集团接手来自达能的51%的股权目前尚不得而知,记者注意到,就在11月5日公布的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宗庆后位列第3,而去年他的排名还是16。宗庆后的资产净值从去年的13亿美元上升到如今的48亿美元。分析人士认为,如此大的跃升,应该与同达能达成的和解协议有关,不排除宗庆后借此机会调整娃哈哈的产权关系。

  宗庆后也在近日表示,2009年娃哈哈集团将实现营业收入700亿元,2012年集团营收有望突破1000亿元。不过,如今的娃哈哈集团究竟还有多少原有的血脉,就不得而知了。

                                                                                            (责任编辑:未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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