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南省灵宝市函谷关古文化旅游区管理处申请注册“老子”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审,并进行了公告。涡阳县工商部门获悉后,协助本地政府向商标局上报异议材料。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成立,下发裁定书裁定:“老子”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涡阳县是历史文化名人、道教鼻祖――老子的诞生地。近年来,该县充分利用这一特有资源,采取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方式,为经济建设服务。涡阳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工作中发现了有关“老子”成商标的公告,认为“老子”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将会对涡阳的“老子”文化产业产生严重后果,并将对今后“老子”品牌的开发利用带来较大限制。接到工商部门通报后,涡阳县政府高度重视,会同工商部门和法律专家在查阅了有关法律规定后,撰写异议材料提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该县收到国家商标局回复,支持涡阳县的异议理由。(记者钟玉昆、武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