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京市一中院下达一审判决书,撤销国家商评委2008年关于“‘解百纳为归张裕集团所有的葡萄酒商标”的裁定书,就本案争议令商评委重新裁定。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最迟至1月22日左右),如商评委和争议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将生效。历时8年的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解百纳”商标案又将进入到新一轮的“争夺”中。
新证据将重审提上日程
据了解,此次一审被告方为国家商评委,一审过程中,中粮酒业公司等3家原告向法院提交了77份新证据,第三人张裕公司则提交了61份新证据。这些新证据包括“解百纳”为葡萄酒通用名称的论证,及张裕公司对“解百纳”商标的注册、使用及宣传等相关情况,将成为商评委重审“解百纳”商标归属问题的重要依据。
记者了解到,直至目前为止原告方长城等并未提出上诉。记者昨日致电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了解此次事件的进展。但截至发稿为止,其办公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不过有商标公司的人士告诉记者,既然法院已要求重新裁定该争议,商评委应会进行重审。
作为一审中的第三方,张裕方面表示暂时不方便作回应,不过相信商评委即使重审也会给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解百纳”是否能注册是争议焦点
这场历时8年的纠纷被喻为“葡萄酒行业知识产权第一案”,参与方几乎囊括了国内的主要葡萄酒企业。一方是张裕,一方是长城、王朝、威龙等4家葡萄酒企业,另有多家企业呈观望态势。双方争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解百纳”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称还是能做注册为商标。
张裕方面表示:“解百纳”是张裕公司在上世纪30年代就创立的葡萄酒品牌。长城等企业阵营则认为:“解百纳”是葡萄酒业通用名称,属于公共资源,如果被一家独占当然可获得一定的利益,但必定是短期的。中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商标协会的专家表示:“就像白酒行业不能注册‘二锅头,啤酒行业不能注册无醇啤酒一样,没有人能在抢注通用名称的案例中获胜。”
北京市一中院的此次判决,对以长城、王朝等为代表的阵营来说多少是个利好。有业内人士分析,每年15亿销售额的解百纳市场,是让张裕最终站在整个行业对立面的“硅谷动力”。一旦“解百纳”最终花落张家,排挤竞争对手就水到渠成,琳琅满目的选择变成了“独此一家”,最直接的受害者还是普通消费者。在判决后,王朝酒业的企业代表认为:“中国葡萄酒发展方向应是从行业大局出发,各方联合起来共同制订符合行业规则的产品标准,共同维护产品和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