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火锅店龙头小肥羊,早前就商标使用权与工商总局的诉讼,近日获北京法院判胜诉。小肥羊将得以使用“小肥羊”作商标,销售旗下的汤料及调味料。
汤料调味料商标曾被禁用
按去年年报显示,以火锅起家的小肥羊,现时的汤料及调味料销售,已达整体营业额的一成有多,去年销售额近亿元。不过,小肥羊的汤包调味料等,去年曾被工商总局裁定,不能使用“小肥羊”作商标。
据新华社报道,2009年8月,工商总局属下的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内蒙古华程公司注册的“小肥羊”,为其涮羊肉汤料等调味品的商标。同年11月,华程公司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要求小肥羊公司将已在销售的小肥羊火锅底料下架。小肥羊其后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小肥羊称,涮羊肉调料和涮羊肉火锅餐饮服务的高度关联性,完全构成商标法规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故此要求推翻工商总局的核准。
近日,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撤销工商总局核准内蒙古华程公司的注册。
于04年时,内蒙古华程已曾与小肥羊就商标应用有过诉讼。当年3月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华程公司在其产品包装袋上,使用“小肥羊”作为其产品名称和产品标识,侵犯了小肥羊公司的特有名称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被告华程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登报作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诉讼合理支出1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