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牟取暴利,一对夫妇购买并安装了一条生产假酒的流水线,在一排平房内非法生产出各类“名酒”6000余箱,到被查获时已有4000余箱流入市场。目前,这对夫妇已被依法处理。
1月8日下午,瑶海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侦查中获得可靠信息,颜某在漕冲批发市场内经营一家名酒批发部,专门向个体工商户批售假酒。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进行查处,在颜某经营的门市部及位于新安江路的仓库内查获各类假冒名酒2720件。
根据颜某交代,警方乘胜追击,又在包河区大圩乡的一排平房内查获了大量半成品假酒及假冒的注册商标、包装箱、制假原料以及组成假酒生产流水线的数台机器,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经审查证实,颜某是合肥市包河区人,暂住在长江东路漕冲批发市场的门面房内,他于1998年大专毕业后在合肥、广东等地打工,从2003年开始在合肥市漕冲批发市场内做酒水批发生意。他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于2009年8月伙同妻子卢某在包河区大圩乡租用一排平房,并购买安装了酒类调制、灌装和包装机械,组成生产流水线,作为制酒作坊。
颜某又先后从无锡市的一家包装加工厂里,订购了大量各类系列名酒的外包装盒及商标,又从废品收购站内买来各类名酒酒瓶、从市场上买来食用酒精和香料,在作坊内利用各类机械配制成酒,装到瓶内,贴上各类名酒商标后装箱。
一年多来,颜某夫妇以此手段非法生产出各类“名酒”6000余箱,到被查获时已经通过其批发部流入市场4000余箱,获利4万余元。
目前,颜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执行逮捕,其妻卢某被取保候审。
(韩震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