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社会培训领域首起知识产权案湖北结案

时间:2010-03-22 22:11 《武汉晨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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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社会培训领域首起知识产权案件近日在(湖北)省高级法院二审结案,北大青鸟阿博泰克胜诉。

        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在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知识产权不仅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对企业来说,更是有着关乎发展甚至生存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对连锁经营企业来说,知识产权这一重要竞争资源不可避免地要与加盟商共同分享。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成为困扰很多连锁加盟盟主的迷思。

        2009年,北大青鸟阿博泰克一纸诉状,将原加盟商武汉赛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赛德计算机教育中心告上了法庭,这也是国内社会培训领域首起知识产权案件。

        后者在加盟合作协议终止前后,所使用的《美国硅谷SVSE软件工程师认证课程(6.0)》3套教材,从标题、教学阶段分布到内容中使用的图表、示例、代码、练习等,大量抄袭了北大青鸟已正式出版发行、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产品:ACCP4.0(软件工程师培训课程),并在对外公告中将《美国硅谷SVSE》描述成是对其北大青鸟ACCP课程的升级版,误导公众。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大青鸟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武汉赛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赛德计算机教育中心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致歉,以消除其侵权行为在相关消费者中造成的不良影响。

        2009年7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北大青鸟阿博泰克胜诉。不久前,二审开庭审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结果。

        对于当代企业,知识产权作为最重要乃至最主要的经营资源,已经成为企业与企业之间最重要的竞争武器和博弈工具,为企业带来了极好的发展机遇,从某种程度来说,甚至成为保障企业快速发展的生命线。

        国务院发布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已于2010年2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包括专利权的保护、专利登记和专利公报、费用、关于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等一系列内容。所有这些都将会对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促进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业的快速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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