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虚假宣传遭查封

时间:2010-03-22 22:12 中国现代企业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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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喝两口,疾病都溜走……”影视明星陈宝国手持一瓶名为“鸿茅药酒”的产品向全国电视观众宣称:“鸿茅药酒,一药治多病;一药贯通三焦,多病同治,慢病快治”;“鸿茅药酒国宝级药酒,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铺天盖地的广告,让全国电视观众很快记住了这个品牌。而与此同时,来自各方的质疑声也不绝于耳,“鸿茅药酒涉嫌夸大宣传”,“广告内容严重违法”;更有某知名医院内科专家坦言:“一种普通药酒可治愈五大类、数十种疑难杂症,炮制这种广告的人连最起码的医学常识都不懂。”据统计,鸿茅药酒在近年来,因夸大宣传先后受到辽宁、江西、山东、宁夏、河北、浙江、海南、湖南以及重庆、昆明等省、市药监或工商部门的曝光或查处。

        2010年2月5日,湖南长沙县工商部门联合县药监部门对辖区内正在销售的鸿茅药酒再一次进行了查封。

        鸿茅药酒的“第二春”

        号称有270年历史的鸿茅药酒,起源于1962年的内蒙古凉城县鸿茅酒厂,1992年国营凉城县鸿茅酒厂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了凉城鸿茅酿酒有限公司。1997年2月,凉城县政府以鸿茅药酒厂及鸿茅酿酒公司为核心企业,组建凉城鸿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鸿茅药酒真正红火却是在上世纪90年代,鸿茅药酒和贵州“长寿长乐补酒”、“的确神”等一起创造了“神话”,其营业额曾一度达到1年10多亿元。

        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在营销上重销售轻品牌、重承诺轻兑现,过度夸大疗效掠夺市场,到90年代末,鸿茅药酒逐渐走向衰败,其销量也在迅速下降,最终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

        2006年年底到2007年4月份,当年曾引领鸿茅药酒辉煌的领军者杜海军联合鲍洪升等人,全资收购了内蒙古凉城县鸿茅药酒厂,准备开创鸿茅药酒的第二春。

        2007年4月底,鸿茅药业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作为全国的销售中枢,2008年,鸿茅药业和内蒙古世纪奥琪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委托世纪奥琪医药有限公司代理其产品的销售以及广告发行等一切事务,随后在强大的广告带动下,2008年,鸿茅药酒销售额突破了8亿元。


        2007年3月13日,新颁布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药品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

        而鸿茅药酒的广告中多次宣称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记者调查发现,在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中,并未有鸿茅药酒入选的相关信息。

        鸿茅药酒在广告宣传中扩大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绝对化夸大疗效,并以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证明疗效或篡改药监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等行为,多次受到多省、市药监或工商部门的曝光或查处。

        2010年2月5日,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联合工商局,对新一佳星沙店保健品专柜正在销售的鸿茅药酒进行查封,责令其暂停销售,并现场封存了该店内的5箱产品。此次是湖南食药监管部门继2009年12月14日对鸿茅药酒发布虚假广告宣传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销售后的再一次查封。

        两年时间内被多省查封,半年时间不到就被湖南食药监管部门查封2次,鸿茅药酒将面临怎样的处罚?虚假宣传将把这个国药准字号产品带向何方?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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