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本报与辽宁省工商局联合推出“教你读懂商标”专栏。通过介绍一些典型的商标侵权案例、商标小常识,让广大读者对商标的含义、作用、商标侵权、商标保护等常识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今年3月14日,重庆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该市200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渝北区工商局查处“花花公子”商标侵权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重庆市渝北区蔡清清、管光明、薛迪朋在重庆投资开设15个直营店,销售标有“花花公子”商标的服装、皮鞋、皮包、钱夹、皮带等商品,从2008年3月至2009年11月共销售商标侵权商品价值104.5522万元,非法经营额251.0436万元。其行为侵犯了花花公子国际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渝北区工商局依法查处,没收相关侵权商品,罚款70万元。
商标小常识
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注册商标是企业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局商标局负责。只有经过商标局依法认定的商标,才可称为驰名商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孙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