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唐代大诗人杜牧让“杏花村”名誉天下,也让后人为“杏花村”商标的使用和归属问题争论不休。昨日从池州方面传来消息,目前,山西方面已将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
2010年元旦前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池州方面寄来了一份核准“杏花村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杜牧笔下的“杏花村”一分为二,“酒”在山西,“玩”在安徽。
3月18日,山西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裁定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作为所涉裁定的被申请人,安徽省杏花村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