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痛失商标权之后

时间:2010-03-22 20:48 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平安保险在中国大名鼎鼎,一句“买保险就是买平安”更是让“平安”进入每个人的心坎里。然而,即便是保险行业的大鳄也不可能总是顺风顺水,也会有一筹莫展的时候。

2009年5月12日,香港终审法院把“平安”商标所有权判给了香港平安证券(下称“香港平安”),给中国平安[39.24 0.03%]和香港平安的商标纠纷画上了句号。这场长达五年的较量以中国平安落败而告终,预示着今后中国平安在香港涉及该类商标的使用,均属侵权行为。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香港平安的前身“平安股票有限公司”便宣告成立,成为远东证券交易所最早的经纪商之一,该行开展业务的时间最早可上溯至1970年1月29日。2003年4月,Baron集团入主香港平安,成为其新的大股东。当年5月26日将其英文名称从广东话拼音的“Ping On”改为普通话拼音的“Ping An”,中文亦改称“平安证券”。

这一微妙时刻,正值中国平安登陆香港资本市场的前夜。

2004年7月9日,香港平安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提出了“平安”及“Ping An”的注册申请,但此时这两个商标早已被中国平安于2003年8月30日注册,并在次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程序。

纠纷由此产生,随后不久香港平安将中国平安告上法庭。此案经香港高级法院一审(2006年)、二审(2008年)及终审法院终审(2009年)三度过堂,历经5年之后方有了今日的结果。终审法院在审判书中表示,尽管香港平安是小型公司,但已在港建立超过30年商誉,商标的归属与公司规模大小无关。

中国平安败诉的重要原因在于,对香港商标法的不甚了解。中国香港有着自身独立的商标注册制度,在内地或世界其他地方已注册的商标,并不会自动在香港地区生效,如须得到在香港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还须依据香港知识产权法例办理有关手续。香港商标法在很多地方与内地商标法有不同之处。比如,香港商标注册遵循“使用在先”原则,内地则遵循“注册在先”。

中国平安要想取得这次纠纷的胜利,应该着眼于寻找自己早于对手率先使用商标的证据,而不是在对手恶意注册或其他方面做文章。中国平安的案例给内地众多品牌企业的商标知识普及和知识产权保护拉响了警钟。

香港高院裁决结果已定,考虑下一步棋怎么走成为中国平安的当务之急。中国平安以建设国际化金融企业为愿景,香港市场是其拓展境外的桥头堡。要在香港证券领域使用平安商标,必须与香港平安达成和解,其中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收购。而收购价格肯定是天价。

知名企业痛失商标的事绝非平安保险一例。韩国现代汽车进入中国内地时也曾遭遇滑铁卢。1996年,我国浙江画家章鹏飞在内地注册现代汽车商标,此举先于韩国现代汽车,由此引发了一波三折的商标纠纷。首先,韩国现代认为“现代”是驰名商标,不能随意注册,章鹏飞的注册应视为无效;章鹏飞则认为现代的商标是“Hyundai”,自己注册的“现代”与其并不一致,而且自己注册在先,不构成商标侵权。随后,韩国现代本打算看章鹏飞的笑话,因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便被撤销。但在中国想组装好一台汽车简直是太容易了。韩国现代出了多少钱来购买这枚“现代”商标不得而知,同时还把现代汽车浙江杭州地区的总经销权益给予了章鹏飞。汽车行业也有不愿吞苦果的破釜沉舟之士,比如凌志。 “凌志”在中国行销多年,但中文商标的注册权却是别人的,痛定思痛,凌志汽车毅然舍弃此标识,改中文名为“雷克萨斯”。

大企业为了得到商标权可以收购其他企业,而一些富可敌国的人则为了得到心仪的珠宝而把整个珠宝公司购买下来。

不知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家里的保险柜金钱数量是否和国库相当,反正他的夫人就做出过为了一串项链而买下整个店铺的惊人之举。事出有因,马科斯夫人在英国看中了一串珠宝项链,但已被别人预定,店家坚守信誉,马科斯夫人出双倍的价钱人家也不卖。马科斯夫人一怒之下买下了整个珠宝公司,店铺经营权所有权都归她所有,然后她以店铺老板的名义通知那个预定了珠宝的客人毁约,宁愿付出高额赔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