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瓦房店市工商局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高度重视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及处理工作,做到受理及时、调解到位,为建立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尽职尽责。据统计,该局2010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62件,调解率达100%,其中立案查处13件。
瓦房店市工商局在引导干部增强依法履职责任意识的同时,大力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业务培训,针对工商所的消保岗位人员多次举办培训班或者以会代训,学习相关法规政策,剖析典型案例,组织消费维权方面的经验交流,共同研究从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并立案调查的方法和技巧。据统计,该局每年都能为工商所培训消保岗位业务骨干50多人次,使工商所干部的消费维权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从2010年7月开始,有人在瓦房店市张屯村无照从事用废旧砂料烧制加工金刚砂的经营活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烟尘,给周围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居民曾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在久未解决的情况下只好拨打12315电话。瓦房店市工商局新华工商所接报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由于上述加工厂地处偏远,道路情况复杂,机动车无法通行,工商干部步行近一个小时赶到现场,依法予以取缔。周围居民深有感触地说:“工商部门真心为民解忧,工作效率就是高!”
瓦房店市工商局要求全局干部不仅恪尽职守,还要立足本职,延伸消费维权工作触角,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政府分忧,成为当地群众心目中的编外“信访接待员”。一名农民工在瓦房店市某机械加工厂打工,在被裁员后,1420元工资一直被拖欠,他多次讨薪未果。新华工商所接到申诉后,耐心解释调解劳资纠纷不属于工商机关的职权范围,但当事人表示实在没有别的办法。该所干部立即与有关方面联系,一起调查了解情况,说服机械加工厂老板,最终帮助农民工讨回了欠薪,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瓦房店市工商局重视收集违法行为线索,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该局实行以科带所、科所联动,由局消保科牵头,全面指导工商所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开展立案调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