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马公司代理人说,“聚福隆”应该知道“彪马”是经授权,由专柜销售的。“聚福隆”作为管理者未尽到谨慎审查的义务,对租户销售“三无”产品,也加以制止,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存在过错,应推定为故意侵权行为。“聚福隆”是一家连锁性质的超市,对“彪马”品牌的认知能力应该比普通消费者强,“聚福隆”销售廉价、假冒“彪马”商品,对波马公司声誉造成恶劣的影响。综合其主观过错程度,及故意销售行为,波马公司才提出了15万的赔偿数额。
最后,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庭后调解。
邕城市场:20家企业成被告违法就要付出代价
庭审结束后,波马公司的代理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共起诉了20多家涉嫌侵权商场及超市等,2月24日,已有5家以和解方式解决,还有10多家正在处理中。
通过该案,他们认为,目前南宁市很多超市、批发市场销售的假冒伪劣“彪马”很多。这些侵权商品不仅品质伪劣,比正价“彪马”便宜很多,冲击正规市场,对波马公司的声誉有不利影响;同时,这些“三无”产品误导消费者,让他们认为波马公司的产品质量不好。
该代理人认为,目前南宁市知名商品保护力度不够,商家的违法成本很低,很多人冒风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知名商品。一些商家对侵权无法律意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关注,或者根本就无所谓。通过该案,波马公司也达到了一定的目的,一些超市会谨慎注意违法商品,谨慎对待经营行为,让大家都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商家们会特别注意,因为违法就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