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月饼商标权之战13年未了

时间:2011-09-05 10:14 法制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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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被维持,经销商却不敢销售自己的月饼,佛山荣华有点冤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被认定,连发律师函,死掐对手,香港荣华有点急

●两份判决、粤港两地、两个荣华,孰是孰非

荣华月饼商标战的策略路线图

第一策:

●1999年香港荣华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求撤销佛山荣华注册商标;

●2000年国家商标局驳回香港荣华异议申请;

●香港荣华起诉国家商标局,北京市一中院认定佛山荣华享有"荣华"商标的在先权利;

●2008年,北京市高院维持一审法院相关判决,香港荣华出击未果。

第二策:

●2006年香港荣华携子公司东莞荣华在东莞中院发起不正当竞争之诉,剑指佛山荣华;

●东莞中院一审认定"荣华"商标为"未注册驰名商标",佛山荣华不得再使用"荣华"商标;

●2009年广东省高院二审认定"荣华"商标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佛山荣华经销商构成不正当竞争,香港荣华得手。拥有注册商标的佛山荣华,当年销售量应声而落。

商标异议

根据北京市高院的二审判决,佛山荣华享有注册商标"荣华"的在先权利,受商标法的保护。

不正当竞争之诉

根据广东省高院的二审判决,"荣华"商标为香港荣华持有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法治周末记者 郭素凡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苏氏荣华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佛山荣华)创始人苏国荣正在等着深圳天虹商场的回复:是否让佛山荣华月饼上架。都已经8月22日了,也就是说别的月饼已经上架22天,而他的荣华月饼却还在等待。

一切都源于与香港一家“荣华月饼”公司———香港荣华饼家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荣华)的商标纠纷。同为生产月饼的厂家,名字都叫“荣华”,产品在国内都有销售,只不过一家在佛山,一家在香港。谁才是正牌的“荣华月饼”,并合法拥有这个商标?

这场商标争夺战延续了13年,从北京打到广州,结果各有胜负,直到2009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佛山荣华虽然“已注册”,但其经销商属于“不正当竞争”。佛山荣华的销售大受影响。

摆出自己从1983年创立荣华月饼并经营至今的很多证据,苏国荣表示不服:“如果这样判,商标权不就等于没用了。”近期他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谁的“荣华”

苏国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1983年之前,自己在供销社系统的顺德勒流镇饼厂干了5年,已经是师傅身份。1983年,他下海创业经营自己的月饼公司。

“当时我就用了荣华月饼这个名号,供销社、饼厂师傅等80多人可以为我作证。”苏国荣说,“到1985年,正式更名为荣华饼食店。”

到1990年,苏国荣的月饼在当地已经很有名气了。由于孩子在这年出生,他给孩子冠名“华”字,再加上自己名字中的“荣”字,来纪念公司的发展。

“我记得很清楚,孩子1岁的时候,香港荣华月饼还未申请注册。”苏国荣说。

公开资料显示,荣华月饼是粤港澳地区老字号,最初由香港元朗荣华酒楼于上世纪50年代生产,香港荣华公司自1966年开始在香港本地以及英国、荷兰等国家投入大量的荣华月饼广告,但由于当时的经济环境和所处的特殊时期,一直未能销往内地,也并未在内地注册商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1987年后,香港荣华在广州、北京、上海等20余省市也进行了大量宣传。

但从1991年开始,香港荣华连续6次注册荣华商标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在1991年8月8日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发给香港荣华的“商标申请书件受理通知书”中有如下表述:中国商标局认为,依照中国商标法第17条规定,此商标不能核准注册,予以驳回,理由是,“该商标与沂水县永乐糖果厂注册在相同商品上的‘荣华’商标文字相同。”

“奇怪的是,香港荣华1991年注册开始被驳回,从没想过购买这个商标,仍然一直在内地非法使用。”苏国荣说。

1996年初,苏国荣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荣华”商标注册申请,但是也被驳回。商标局回复称,第533357号“荣华”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糖果、糕点”等商标,已经被山东沂水县永乐糖果厂于1990年注册。

“1997年,我的企业已经是一家年营业额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企业。律师告诉我,如果商标不是自己的,要承担很多风险。思考了一个晚上后,我立即坐飞机赶往山东,向沂水县糖果厂购买了‘荣华’商标,并在国家商标局获得核准,成为‘荣华月饼’商标持有者。”苏国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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